盐城师范学院2014年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4-02-09  来源:盐城师范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2014年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有关规定,按计划数1:4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招生网直接打印《盐城师范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

3.对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4.其他录取政策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4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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