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4-02-06  来源:湖北科技学院

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按各省美术类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中,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 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美术类考生的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3、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4、我校组织了美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美术专业考试的省份承认该省美术联考成绩。

5、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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