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4-02-06  来源:青岛大学

青岛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文化课成绩在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并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划定的专业大类文化课成绩控制线;

(2)若考生所在省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专业统考合格;

(3)绘画专业,艺术文、理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4)设计类专业,艺术文、理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统一排名,按照专业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设计类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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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https://www.mshao.com/art/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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