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2014-01-22  来源: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认 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如艺术类专业没有组织统考或联考的省、市、自治区, 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在该省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录取时实行专业成绩上线,按文化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没有最低分限制。

2、云南省,认可云南省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统考成绩。

3、如学院录取原则与少数省、市、自治区的投档原则或录取政策有冲突时,以该省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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