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2014年音乐音乐学航空乘务方向专业录取办法

2014-01-18  来源:集宁师范学院

集宁师范学院2014年音乐音乐学航空乘务方向专业录取办法

1、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自治区招生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

2、报考音乐学(航空乘务方向)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音乐学(航空乘务方向)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报考音乐表演(航空乘务、安检方向)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院录取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集宁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集宁师范学院2014年音乐音乐学(航空乘务方向)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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