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四川)

2014-01-10  来源: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四川)

(1)美术类: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 录取;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 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编导类: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3)表演类、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3.我校不接收全省艺术、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名列同类专业前三名文化降分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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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https://www.mshao.com/art/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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