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2014年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

2014-01-09  来源:宁德师范学院

宁德师范学院2014年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

在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及我校招生章程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1、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 、艺术类考生须按所在省规定,参加省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

3、广西、陕西省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宁德师范学院组织的音乐学专业考试,并取得宁德师范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

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相关链接:

宁德师范学院2014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宁德师范学院https://www.mshao.com/art/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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