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体育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4-01-08  来源:西安体育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表演、舞蹈学、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考试要求的情况下,在进档的考生中德、智、体 全面考核,按我院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我院的陕西省艺术类考生和河南省音乐专业考生按照该省专业 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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