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4-01-08  来源: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

1.黑龙江省: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黑龙江省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其它省份: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山东、河北、安徽、湖南、广西艺术考生须获得我校发放的合格证书)。

(二)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湖南、河北艺术考生须获得我校发放的合格证书)。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合格证书发放原则

校考合格证书发放数量与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按4:1的比例,按术科成绩由高到低发放。

相关链接:

东北农业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东北农业大学https://www.mshao.com/art/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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