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2014-01-06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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