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 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名称相同的专业。考生在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本科一批”进行录取,不组织专业校考,无专业成绩要求,艺术类文科考生和普通文科考生均可报考。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文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文化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再次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计划,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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