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4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3-12-31  来源:湖北师范学院

湖北师范学院2014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综合成绩(美术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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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2014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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