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4年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考试安排
北京服装学院2014年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招生报考指南
2014年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考试安排
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 初试 | 复试 | 专业考试要求 | ||
内容 | |||||
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 | >>1月14日>>注:1月15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b)模特基本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等(此环节着泳装,高跟鞋)。 |
1月15日至16日> |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b)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表现力、乐感等;(c)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等(时间不超过2分钟);(d)口试:考察文艺素养及语言表达能力。 |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1)身份证原件(2)现场确认结束后打印的准考证(3)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
4. 考试说明
(1)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2)形体观察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泳装,女生泳装为比基尼款式,赤足不得穿丝袜;
(3)复试模特技巧环节中考生需自备素色紧身服装,不得有过多配饰,女生高跟鞋鞋跟高度不得超过10cm;
(4)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服装道具及伴奏音乐CD盘或U盘。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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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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