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3-12-12  来源:四川传媒学院

四川传媒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中,艺术类原则上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四川省编导类专 业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语文单科成绩有要求(均在录取时确定),报考我院航空服务的考生须参加面试合格后方能填报志愿。非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文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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