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3-12-06  来源: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科类别 专业类别 录取原则 备注
美术类 美术类各专业(福建省) 根据省级招生部门以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规定的比例折算确定的投档成绩,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及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除福建省外) 我 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进行综合评价, 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1.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30%。 2.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4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60%. 除福建省外,其它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如果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我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办确定的投档成绩以及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注: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志愿填报

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如我校 2014 年在当地省份有安排美术类招生计划,只需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

相关链接:

厦门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招生网专题https://www.mshao.com/art/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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