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规则(区内)

2013-11-28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规则(区内)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 = 面试成绩×60% + 高考文化课成绩×40%。 注:具体录取办法按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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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

山东

航空

河北

航空

四川

航空

吉祥奥凯春 秋

机场

地面、

其他

已就业或预定总人数

08 级(167人)

11人

12人

1人

6人

32人

16人

10人

26人

3人

50人

167人

09 级(258人)

10人

5 人

11人

24人

63人

7人

23人

4人

6人

10人

95人

258人

10 级(256人)

16人

4人

10人

15人

27人

10人

14人

28人

30

154人

11级(289人)

20人

5人

26人

14人

23人

9人

16

113人

特别说明:

1、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空乘类专业联考成绩,考生只需参加一次专业加试。

2、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考生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专业考试;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考生在内蒙古民族大学参加专业考试。

相关链接: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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