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昌航空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

2013-11-20  来源:南昌航空大学

2013年南昌航空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近日下发的《2013年招收国防生计划》的通知,现将2013年南昌航空大学海军国防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国防生简介

国防生是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地方大学生。

1.报考国防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考生必须是年龄在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以下、未婚、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3)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学生守则。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报考国防生基本程序

(1)填报志愿:在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志愿栏填写南昌航空大学国防生专业。填报国防生志愿后,应向所在地人民武装部登记,以便通知参加政审、军检。

(2)政审:参加由各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的政审。

(3)面试:政审合格后参加由各省军区组织的面试。

(4)体检:政审、面试均合格者,参加省军区组织的体检。

(5)录取:录取工作由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驻校选培办共同负责。

(6)签订协议: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驻校选培办、学生本人、高校三方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学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往学生本人),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未满18周岁学生由本人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名)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驻校选培办。

3.国防生待遇

签订协议书,经复审复查合格被批准为国防生后,在校期间每学年由军队发放10000元国防奖学金,其中,学费补助5000元,直接拨给学校;生活费补助5000元,发放至国防生本人。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跟踪考核、全程淘汰,被淘汰的国防生按《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内容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国防生毕业后,在待遇上与同期军事院校毕业学员相同。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2013国防生招生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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