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3年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

2013-11-10  来源: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2013年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

根据《2013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教港澳台办[2012]391)文件精神,为做好天津大学2013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考生所持证件需在有效期之内),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品学兼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

(2)参加2013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流程

(1)网上报名: 2013年5月5日—5月6日,考生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预报名;

(2)现场确认: 2013年6月7日—6月30日,考生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3)面试:2013年5月中旬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zs.tju.edu.cn)及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通知;

(4)录取:2013年8月。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

天津大学2013年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

注:测控技术与仪器要求考生视力(近视眼)不超过800度;环境科学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四、录取原则

天津大学大学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考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学校复试成绩,并参考学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相关选修科目成绩及考生专业志愿等,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录取最低标准:

(1)参加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通识教育科等四个核心科目全部达到第4级;

(2)参加2013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其香港中学会考的科目须达到六科(含)以上,其中: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为必考科目;会考成绩应在4A(含)以上(中、英等科目“5*”相当于A),剩余科目成绩在E(含)以上。

五、入学与体检等规定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咨询方式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政编码:300072

电话:86-22-27405486;传真:86-22-27401800

招生网址:http://zs.tju.edu.cn

官方微博:http://ww.weibo.com/tjuzsb

学校主页:www.tju.edu.cn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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