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示和认定
2014年清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公示和认定
清华大学将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水平、文化课测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
获清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认定的学生,必须经过当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获得通过。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保送条件的A类项目考生,可以给予保送。其他被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A类项目:被认定的特长生,当其高考实考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
B类项目:被认定的特长生,当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重点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