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3年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艺术人才及音乐、舞蹈艺术教育人才。
二、招生计划
层次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学习形式 | 招生计划 |
高中(中专)起点本科 | 音乐学 | 艺术 | 五年 | 业余 |
待定 |
音乐表演 | 艺术 | 五年 | 业余 | ||
专科起点本科 | 音乐学 | 艺术 | 两年半 | 业余 | |
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 | 艺术 | 两年半 | 业余 | ||
音乐表演 | 艺术 | 两年半 | 业余 |
注:我院201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审核下发后,另行发布。
三、报名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中专)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中专)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其毕业信息必须在教育部官方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结果为毕业]的人员;
4、报考者为户籍在湖北省的考生;
5、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我院2013年成人教育招生报名工作分“文化统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个步骤进行。
1、文化统考报名
文化统考报名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形式。
(1)文化统考网上报名:考生于9月1日-9月10日(9月10日18时关闭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网站报名网址:http://crgk.hbee.edu.cn),报名时间过后不补报名。(若网址有变化,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网址为准);
(2)注意事项:考生均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报考高中(中专)起点升本科的考生以及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应在市(州、林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3)现场确认:9月11日-9月15日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毕业证原件到本人网上报名时确认的报名地点办理资格审查、照像、确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用、采集指纹信息等手续。只参加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点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2、专业考试报名
我院专业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13年 9月1日至30日,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zsks.whcm.edu.cn),点击“下载专区”下载《武汉音乐学院2013年成人教育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按照表格要求,完整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于9月30日前邮寄至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以当日邮戳为准),邮编:430060。
(2)现场确认:考生须持“2013年湖北省成人高考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3年11月1日到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办理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专业报名无效。
(3)报名及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00元。
四、考试
考试分文化统考和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文化统考:10月26至27日,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统考报名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专业考试:11月2日(具体时间待文化统考时间确定后,我院再另行发布),到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考试。
(二)文化统考科目
1、高中(中专)起点本科: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与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科起点本科: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三)专业考试科目
1、专科起点本科音乐学
(1)声乐、钢琴、器乐三门中任选两门(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定,唱法不限;钢琴:演奏钢琴曲一首,曲目自定;器乐: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定);
(2)音乐基础(包含乐理及听写)。
2、专科起点本科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
(1)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的舞蹈片断或组合,自备伴奏带);
(2)舞蹈基训,舞蹈模仿,即兴表演。
3、专科起点本科音乐表演
(1)声乐、器乐(含钢琴)两门中任选一门(声乐方向演唱歌曲1—2首,演奏方向演奏乐曲1—2首,曲目自定);
(2)音乐基础(包含乐理及听写)。
4、高中(中专)起点本科音乐学
(1)声乐、钢琴、器乐三门中任选两门(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定,唱法不限;钢琴:演奏钢琴曲一首,曲目自定;器乐: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定);
(2)音乐基础(包含乐理及听写)。
5、高中(中专)起点本科音乐表演
(1)声乐、器乐(含钢琴) 两门中任选一门(声乐:演唱歌曲1—2首,曲目自定,唱法不限;器乐:演奏乐曲1—2首,曲目自定);
(2)音乐基础(包含乐理及听写)。
五、录取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成人高考文化最低投档线和我院的招生计划,在专业基础课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新生进校后要进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毕业
1、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我院颁发武汉音乐学院成人本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
2、符合武汉音乐学院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我院学位委员会将统一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备注:
1、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招生考试网上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考试网上相关招生信息。
2、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8076720;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电话:027-88925707。武汉音乐学院招办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