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招生报考录取三大要点

2013-05-15  来源:《北京考试报》

录取不同院校录取原则不同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在北京市高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的录取体制。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上述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含单考单招高职)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要达到北京市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北京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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